首页 期刊 工友 美资亨利普安公司平等协商纠制度之偏 【正文】

美资亨利普安公司平等协商纠制度之偏

作者:樵翁; 林政兵
平等协商   公司   亨利   职工代表大会   在华投资企业  

摘要:《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