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不少学者已经对行政解释的研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纷纷撰文对行政解释的主体、对象、方法以及规制途径等进行了论述。但多数学者把行政解释归类于一种抽象的、立法性的解释,目前无法将其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笔者以为,行政解释体系中存在着一类行政机关就行政执法中发生的针对法律适用问题,做出的与具体个案事实相结合的。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解释行为。这类行为可称之为具体行政解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应对具体行政解释进行准确定位,进而建构出一套与之相应的审查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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