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方志

广西地方志杂志 省级期刊

Guangxi's Local Records

杂志简介:《广西地方志》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82年创刊,国内刊号为45-1034/K,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历史期刊。该刊是一份双月刊,致力于发表历史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志鉴编纂、旧志整理、史海纵横、信息看台

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国际刊号:1003-434X
国内刊号:45-1034/K
全年订价:¥ 148.00
创刊时间:1982
所属类别:历史类
发行周期:双月刊
发行地区:广西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7
复合影响因子:0.02
总发文量:1210
总被引量:899
H指数:7
立即指数:0.0084
期刊他引率:1
  • 要依法认真做好地方志工作——在广西纪念《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两周年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2008年5月16日)

    作者:蓝日基 刊期:2008年第03期

    广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召开这次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两周年座谈会,会期一天,会议开得很好,很成功。全自治区14个地级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同志、《广西通志》部分专志编辑室负责同志、广西地方志办公室机关全体同志80多人参加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刘新文出席今天上午的会议,并在会上作...

  • 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 促进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刊期:2008年第03期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条例》颁布实施,将地方志事业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 循则纂志期不朽 依例修乘为经国——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做法和体会

    刊期:2008年第03期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柳州市、县(区)两级政府暨地方志工作部门借助于对《条例》进行宣传、学习和贯彻等途径,推动了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全面开展,取得了预期的工作成效。在《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我们就学习和贯彻《条例》的具体情况进行回顾,以进一步明确认识,理清思路,创新方法,顺利完成第二轮地...

  • 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 全面推进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

    刊期:2008年第03期

    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实施两周年来,桂林市地方志工作在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牢固树立依法修志意识,全面推进了全市以修志编鉴为主的地方志工作健康发展。

  • 梧州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刊期:2008年第03期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67号令,至今已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学习贯彻好《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梧州市经过认真准备、精心筹划,通过讲座、会议宣传、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和梧州市地方志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了解地方志,支持地方志,并以此为契机,把读志用志活动引向深入,...

  • 防城港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刊期:2008年第03期

    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防城港市地方志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并结合防城港市当前修志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部署,使修志工作依法化、规范化、质量化,努力开创防城港市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崭新局面,为北部湾开发建设...

  • 钦州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刊期:2008年第03期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推动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钦州市地方志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学习,积极贯彻实施《条例》,有效促进了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开展。

  • 贺州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刊期:2008年第03期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贺州市按照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学习宣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条例》的内容,迅速掀起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热潮。为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贺州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体,开展深入广泛的...

  • 河池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刊期:2008年第03期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宗旨、地位、性质、内容和职责,标志地方志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条例》颁布后,河池市按照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学习贯彻活动,全面开创了河池地方志工作新局面。截至2008年5月上旬,地级《河池市志》已完成资料收集的86%...

  • 来宾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刊期:2008年第03期

    自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非常重视,以各种形式认真地进行了学习贯彻,以《条例》的精神为指导,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地方志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市一年多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 崇左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刊期:2008年第03期

    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地方政府依法修志的重要法规。《条例》颁布后,我市加强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认真履行《条例》所赋予的五大职责,切实落实好《条例》的各项内容,把地方志各项工作做好。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翻印《条例》,分发给市直各单位组织学习,继续深化宣传...

  • 学好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依法修好志

    作者:吕旭尧 刊期:2008年第03期

    《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的制定和颁布实施是我国地方志发展的新阶段,使我国修志工作结束了一直没有法律依据的历史,使修志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法制轨道。把过去靠行政命令修志转变到依法依照法规修志,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修志工作的重视。学习贯彻好《条例》,这对于我们如何做好本职修志工作有着重要作用。

  • 创新工作方法 促进志书编纂

    作者:王笑貌 刊期:2008年第03期

    《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有五项职责。作为市人民政府的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如何更好地履行法定的职责,如何创新工作方法,如何使古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遗产——地方志书更好地为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提供服务,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应当予以注重和改进的:

  • 依法修志,是搞好修志工作的必要途径——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的体会

    作者:黄淑贤 刊期:2008年第03期

    本人从事修志工作20多年,亲身经历第一轮修志的艰辛和无奈,也品赏了第一轮修志的成果,并从中积累了不少的工作经验及人生启迪。对于修志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曾感到无奈和无助。自已曾撰文呼吁修志立法。2006年以国务院总理签署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实施了,真有遇亲人之感,顿觉得前方有一盏路灯,给修志工作带...

  • 确保编纂质量 加快编纂进度——在续修广西通志专志现场经验交流会暨第二轮《广西通志·出入境检验检疫志》首发式上的讲话(2008年6月3日)

    作者:蓝日基 刊期:2008年第03期

    第二轮《广西通志·出入境检验检疫志》是继《广西通志·邮电志》之后正式出版的又一部第二轮广西通志专志。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年部署编纂广西第二轮地方志工作任务的桂政发[2000]66号文件精神,把编纂地方志工作纳入本局工作任务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