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桂建规园〔2017〕37号)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多次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各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作为依法设立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域,是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载体.为在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中全面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进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部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16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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