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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违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资企业   责任追究办法   资产损失   企业国有资产   决策程序  

摘要:<正>(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闽国资监察[2008]147号)各所出资企业:《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违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经2008年10月15日省政府国资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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