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公民与法 洛阳忠诚、忠祥公司诉河南省发改委撤销复函案例分析 【正文】

洛阳忠诚、忠祥公司诉河南省发改委撤销复函案例分析

作者:申少花 郑州大学法学院
复函   行政指导   行政事实行为   可诉性  

摘要:忠诚、忠祥公司诉河南省发改委撤销复函一案经过一审、二审以及再审均被驳回,这与行政指导不可诉的法治现状密切相关。从国外的案例考察结果可以看出,国外的一些国家已经把政指导列入到可诉的范畴。现实中,这种行为造成公民正当权益损害的事实确实存在,可是我国却因传统理论的影响并没有把其列入司法审查。行政指导虽不是直接发生法律后果,但经常发生实际上的强制后果。我国如果将行政指导所引发的纠纷列入诉讼的受案范畴,对其违法或者不当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那么这样将有利于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推进行政指导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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