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公民与法 论商事外观主义 【正文】

论商事外观主义

作者:王海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商事外观主义   信赖   风险   因果关系  

摘要:商事外观主义包含外观行为的事实、本人与因、相对人对此事实的信赖等三个核心要素。基于这三个核心要素而为的商事行为,行为人必须对此负责。法律不再过问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商事外观主义解决了行为和意思表示的矛盾,为商事交易快捷、稳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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