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公民与法 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先行合法行为的认定及处置——以被动型交通肇事后逃逸为例 【正文】

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先行合法行为的认定及处置——以被动型交通肇事后逃逸为例

作者:王学文; 万珊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
交通肇事   合法行为   作为义务   等值性  

摘要:先行行为是否包括合法行为,刑法理论争议颇大。本文认为先行合法行为可以成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之作为义务的来源,但应从作为义务的实质根据上进行界定,采取"具体危险相关+排他性支配+被害人故意之排除"的标准可以对先行合法行为的作为义务符合性作出适当的判断。对于构成作为义务的合法行为应该结合等值性理论对其犯罪构成符合性进行认定并施以相适应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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