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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连连跳”富士康的加班争议

作者:张阳
用人单位   劳动者   法定工作时间   劳动法   员工  

摘要:本期案例不到半年,富士康接连发生了十几起员工跳楼事件。据了解,富士康公司的普工工资收入由当地最低底薪900元加上每月不定的加班费组成,于是加班费就成了很多工人的寄托。每个月富士康工人都要和厂方签订一份协议,表明他们是自愿加班的。于是在富士康,国家法律规定每月上限36小时的加班就不再是一个问题。签署后,员工的工作情况基本为:"13+1",即干两星期休息一天,在富士康,深夜加班到12点甚至凌晨2点的情况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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