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教育·综合版 “枫桥经验”与爱斯基摩人的习惯法——谈互惠与互助机制的融合 【正文】

“枫桥经验”与爱斯基摩人的习惯法——谈互惠与互助机制的融合

作者:邵峰; 易文龙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厦门铁路公安处刑事侦查技术支队
爱斯基摩人   习惯法   互惠   化解矛盾   60年代  

摘要:上个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和群众共同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此后,1963年,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在全国政法战线逐渐推广、适用,成为一个善治的典型。2013年,曾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评论道,“枫桥经验”意义重大,“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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