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公安科技 外伤出血基础上因苯丙胺类中毒死亡1例 【正文】

外伤出血基础上因苯丙胺类中毒死亡1例

作者:马传鑫; 何杰涛; 王起 台山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广东台山529200; 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院; 广东广州510515
法医病理学   左肱静脉断裂   苯丙胺   中毒  

摘要:苯丙胺(Amphetamine),亦称安非他命,是一类具有明显神经兴奋性和成瘾性的合成药物。苯丙胺类是当今世界服食最多、泛滥最严重的新型之一,其中尤以甲基苯丙胺(METH,俗称冰毒)和3,4-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MDMA,摇头丸主要成分)应用最广,危害最大。长期滥用苯丙胺类死亡案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外伤出血基础上因苯丙胺类中毒死亡案例并不多见。法医工作者在进行法医鉴定过程中,应保持警惕,充分了解案情,并注意对药毒物进行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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