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安全生产 江门市出台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办法 【正文】

江门市出台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   黑名单   江门市   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  

摘要:江门市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江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于12月1日正式施行,以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9种情形将被纳入“黑名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