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安全生产 韶关市公安消防支队 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抗灾救灾先进集体”称号 【正文】

韶关市公安消防支队 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抗灾救灾先进集体”称号

公安消防支队   抗灾救灾   先进集体   广东省   韶关市  

摘要:2008年3月25日上午,韶关消防支队在广东省抗灾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被广东省委省政府评为“抗灾救灾先进集体”,支队政治委员裴开贤、乳源大队副政治教导员廖海容、乐昌大队参谋刘剑被评为“抗灾救灾先进个人”。这是韶关消防支队自2006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以来的又一莫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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