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法制资讯 “后悔权”是权利的制度化通道 【正文】

“后悔权”是权利的制度化通道

作者:朱四倍
后悔权   冷静期   消费者问题   价格信号   福利水平  

摘要:后悔权制度首先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弱势群体的权利,但更是为了倡导和建立一种理性的消费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因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竞争性的价格信号就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而后悔权制度可以产生一种激励机制,促使效率的提高——让消费者和经营者都获得更大的利益,最终增加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