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 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物价部门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正文】

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物价部门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泛珠三角区域   物价部门   框架协议   香港   澳门  

摘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是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共同愿望,是实现区域互联互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对促进区域九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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