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法学家 论重复供述排除规则 【正文】

论重复供述排除规则

作者:牟绿叶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重复供述   派生证据   毒树之果   个案分析  

摘要:英美和德国采"个案分析"模式来处理重复供述问题。我国的"原则加例外"模式是一种固定、封闭的分析体系,对裁判文书网上47个案例的考察表明,该模式和司法实务出现了脱节。我国应改采"个案分析"模式,要求法官结合个案情形,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来审查判断重复供述。这些因素包括《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第5条中列举的违法行为、行为影响、供述内容、主体变更和加重告知义务,以及第5条没有涉及的律师介入、两次讯问的间隔和环境、前后供述的一致性等其他因素。明确考量因素能够指导并监督法官合理进行"个案分析"。此外,不能"推定"重复供述是先前违法行为所得,而应按照"推论关系"建构重复供述的证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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