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法学 “限购令”的法律解释 【正文】

“限购令”的法律解释

作者:郑少华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法律解释   居民家庭   房地产市场   纳税证明   社会保险  

摘要:继北京在2010年4月30日对本地及外地居民发出“限购令”之后,上海、深圳、厦门、宁波等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一、二线城市已愈四十个颁布了针对本地房地产市场的“限购令”。这些“限购令”的具体内容大同小异:对购房主体以居民家庭为主体,区分有无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或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分别采取限购1套或2套和停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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