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外

法庭内外杂志 省级期刊

Inside Outside of Court

杂志简介:《法庭内外》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4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3206/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特别策划、人物故事、论衡、法律服务、法治文化、图片报道

主管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主办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国际刊号:1005-0116
国内刊号:11-3206/D
全年订价:¥ 196.00
创刊时间:1994
所属类别:政法类
发行周期:月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1
总发文量:3208
总被引量:138
H指数:4
立即指数:0.0029
期刊他引率:1
  • 2005年涉及公司企业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回顾

    作者:明文; 绍勇; 赵静 刊期:2006年第01期

    每到年初,对上年涉及公司企业的典型案件进行回顾,是本刊的惯例。2005年知识产权案件有以下特点:典型案件数量多,以至于本次案件回顾将知识产权案件单独成篇;系列案件多,同一公司侵权与被侵权并存;与网络有关的纠纷多,且涉及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诸多领域。本篇仍旧以商标权纠纷案件、专利权纠纷案件、著作权纠...

  • 购房遭遇中介“掉包” 诚意金让中介失了诚信

    作者:张留兵 刊期:2006年第01期

    刘女士缴纳诚意金明明是想要购买格林花园的房子,可是转眼间却变成了丰盛花园的房子。2005年9月22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对一起房屋中介商利用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在法院的主持下,该纠纷得到调解解决。消费者刘女士从房产中介公司拿回了其先前缴纳的10000元“诚意金”。

  •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贪心员工被判赔十万

    作者:佳木 刊期:2006年第01期

    2005年9月,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公司员工侵害公司商业秘密案,法院判决员工浦志立即停止侵犯镇江育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达公司)的商业秘密并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案件受理费3510元,由该员工负担。该判决现已生效。

  • “双损”成“双赢” 多年积怨终消解

    作者:郭京霞; 王文波(图) 刊期:2006年第01期

    一起历时6年的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和再审多个审判程序.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已经异常激化,多次发生正面冲突,甚至可用“剑拔弩张”来形容。不过,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倾心尽力的调解工作,基于对人民法院公正处理案件的信任,双方当事人终于化解了多年的积怨,达成了调解协议。2005年10月18日,在本案承办法官的主...

  • 敲诈企业家 难圆发财梦

    作者:郭丛生 刊期:2006年第01期

    他首次敲诈得手后,认为此法赚钱容易,竟屡屡“使招”,把敲诈对象定在一些企业家身上。为达到目的,他还上演了一幕纵火大案。最终身陷囹圄:2005年9月20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任银芳有期徒刑5年;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赔偿登封市徐庄乡刘沟煤矿财产损失111545...

  • 先变性 还是先离婚

    作者:江水 刊期:2006年第01期

    医院中断变性手术,准变性人状告医院引发了一起沸沸扬扬的“变性官司”。孰料这场罕见的“变性官司”却击中了法律盲点——

  • “爱心捐款”爱心献谁——一起善款纠纷案终审落槌,法院判决:捐赠余款不属于受赠人遗产

    作者:史友兴 刊期:2006年第01期

    2005年11月2日,江苏省如皋市的孙力和李梅从法院拿到了一纸判决,他们要求将7万余元善款作为儿子孙浩的遗产继承的诉讼请求,被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驳回。这起两年前便引起全国多家新闻媒体广泛关注的、江苏省首例善款纠纷案经过3次两审诉讼后.终于尘埃落定。

  • 女经理变成应召女郎 恶作剧酿出网络诽谤案

    作者:老海; 小河 刊期:2006年第01期

    “要做事先做人,品质改变世界。”2005年11月21日,记者拨打本文主人公赵强手机时,听到这样一段别有意味的彩铃告白。然而,有谁知道,参梧这两句朴实的做人之道,赵强却为此交了10万元学费!而让赵强懂得这个道理的人,是他曾经的同事,一个叫娟子的靓丽女经理。

  • 从抚养官司看人生百态

    作者:李力 刊期:2006年第01期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是存在着天然血缘关系的、最近的商系血亲关系,他们的关系具有不可改变性,即使父母离婚,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仍然存在。然而,就足因为父母的离婚,一个个不幸的孩子才会卷入到各类抚养纠纷的漩涡,懵懂之中成了原告或者被告。

  • 法官进山区就地审案受好评

    刊期:2006年第01期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快案件审理速度,提高审判效率,针对北京密云、怀柔等远郊区县上诉案件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山区农民和年老体弱者进京应诉不便等实际困难,专门派出法官赶赴上述地区实行就地审理,所审结案件主要为瞻养、离婚、分家析产、人身损害赔偿等4类。在就地审理案件中,他们坚持“能凋则调”的原则,对家庭纠纷加...

  • 法官审判责任制度应从五个方面加以完善

    刊期:2006年第01期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就如何有效规制、矫正、惩戒不当司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科学的法官审判责任制度进行调研,认为应从5个方面完善法官审削责任制度:

  •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 呈现四种趋势

    刊期:2006年第01期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通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审理及调研,认为此类案件呈现出4种发展趋势。

  • 建立农村和谐相邻关系六条建议

    刊期:2006年第01期

    北京市顺义区法院结合近年来村民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调研,从减少纠纷,构建和谐农村出发,提出了6条建议:

  • 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三大原因

    刊期:2006年第01期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通过对近年来审理的农村土地承包案件进行调研,认为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主要有3个方面的原因:

  • 为逃费撞伤收费员 终审被判入狱八年

    作者:王文波 刊期:2006年第01期

    为逃避交费,在收费站将收费员撞成重伤后逃逸.最后被公诉机关以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起诉到法院。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逃费而造成的故意伤害案作出终审刑事裁定,被告人张永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被其撞伤的收费站收费员,也就是此案的附带民事原告人卢某经济损失其计人民币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