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试求解法律科学的悖论 【正文】

试求解法律科学的悖论

作者:周赟 厦门大学法学院
法律科学   法制实践   法官自由裁量权   德沃金   法律方法  

摘要:<正>一、命题:法律科学的悖论在法制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用既定的法律调控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是迁就法律的稳定与静态?还是通过不断变更法律来达致与生活合拍的态势?若采取前一种姿态,则很明显地有削足适履的意味;若采取后一种姿态,则无法保证法律的确定性、稳定性及可预见性——毕竟,正如有的学者所言,"法律之本,贵在恒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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