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法律方法 清代司法修辞的形态与结构 【正文】

清代司法修辞的形态与结构

作者:杜军强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司法语境   司法责任   司法权威   司法修辞  

摘要:现有对中国传统司法修辞的研究在研究材料上以州县司法判牍为主而忽视审转司法,且因无法关注到司法修辞赖以发生的语境只能就判牍做平面化分析。聚焦于清代司法实践可知,司法责任及其在司法者之间的分配构成司法修辞的制度约束,而律例与实质正确所构成的司法权威则是司法修辞所欲维护的目标,因而清代不同司法程序在司法责任与司法权威上的差异,必然具体地影响到清代司法修辞的形态。通过对审转司法和州县自理司法进行分析可知,清代的司法责任从规范维度,司法权威以及修辞听众则从实质维度影响着司法修辞的形态。清代司法修辞的结构也因而在司法主体的修辞态度、听众构成、司法修辞具体形态上皆具有明显特征,不可一言以蔽之,也不可对司法中文学化修辞有过高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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