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法律方法 检视民事案件中的“宪法问题”——以成都信用卡滞纳金案的宪法解释误区为例 【正文】

检视民事案件中的“宪法问题”——以成都信用卡滞纳金案的宪法解释误区为例

作者:邹奕 四川大学法学院
民事案件   宪法问题   信用卡滞纳金   平等权  

摘要:我国的民事案件中可能存在'宪法问题',它是指作为立法结果的民事法律规范是否符合宪法文本及宪法解释的问题。但在某些民事审判实践中,法院混淆了'宪法问题'与'法律问题'的界限,在宪法解释的方法论上陷入了误区,成都滞纳金案即为明证。成都高新法院在该案中提出了所谓的'宪法问题':就贷款年利率的限制而言,现有立法在金融借贷和民间借贷之间采取了不合理的差别对待,相对于后者,前者不存在明确的年利率上限,金融借贷中的信用卡滞纳金因而容易导致高额的贷款利息。然而,法院曲解了宪法上平等权的属性和内容。一方面,对于宪法之平等条款的司法援用存在明显的规范障碍。另一方面,无论是借贷双方之间的'平等'还是贷款人之间的'平等'抑或是借款人之间的'平等'在宪法逻辑上均难以成立。除了平等权以外,宪法上的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也均不足以支持法院对于信用卡滞纳金的司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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