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畜牧兽医 一起经营禁用兽药案件的查处及思考 【正文】

一起经营禁用兽药案件的查处及思考

作者:刘玲; 吴春华; 冯建荣 福建省南平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353000
禁用兽药   经营企业   案件   执法人员   经营场所  

摘要:1 案件办理过程 2006年5月,在省、市兽药执法人员联合举行的春季农资打假工作中,对某县一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摆放一种未附产品标签的绿色粉末状物质15瓶(每瓶250g),该经营场所内还有部分人用药品及无批准文号的渔药,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勘验和证据保存,制作《勘验检查笔录》和《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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