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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涵江区2018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 不详
人民政府   农用地转用   莆田市   土地征收   涵江区  

摘要:闽政文[2019]2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涵江区2018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莆政土[2018]1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莆田市涵江区境内农用地24.1175公顷(其中耕地14.9553公顷)、未利用地4.66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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