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红旗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红旗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 不详
人民政府   农用地转用   东山县   红旗水库   土地征收  

摘要:闽政文[2018]345号东山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东山县红旗水库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东政综[2018]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东山县境内农用地34.2552公顷(其中耕地7.446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东山县西埔镇坑北村园地0.0415公顷,坑内村水田0.0741公顷、旱地7.3722公顷、园地21.821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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