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 不详
历史文化街区   人民政府   历史文化遗产   福建省  

摘要:闽政文[2018]20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切实保护好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延续城市传统风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和《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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