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 不详
人民政府   经济普查   普查对象   福建省  

摘要:闽政[2018]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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