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漳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漳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 不详
人民政府   漳州市   总体规划  

摘要:闽政文[2017]439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提请审批漳州市及辖区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漳政[2017]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及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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