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尤溪县洋中镇至横五线(汤川赤墓村)公路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尤溪县洋中镇至横五线(汤川赤墓村)公路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建设   用地   汤川乡   经营   土地  

摘要:闽政文[2017]51号尤溪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尤溪县洋中镇至横五线(汤川赤墓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尤政文[2016]1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尤溪县境内农用地38.643公顷(其中耕地2.7011公顷)、未利用地1.07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