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普查   全国   综合   污染源   平潭  

摘要:闽政[2016]6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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