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高等职业学校   院校名   普通高等学校   高级技术应用   专业设置  

摘要:<正> 省教育厅:你厅《关于设立厦门东南职业学院的请示》(闽教发[2008]73号)、《关于将申请设置的厦门东南职业学院校名更改为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的请示》(闽教发[2008]102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和省政府《关于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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