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协商工作   企业经营管理者   正常增长机制   直属机构   协商代表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总工会、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