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单位GDP能耗统计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单位GDP能耗统计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能耗统计   gdp   考核实施方案   能源生产   能源统计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推进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如期完成,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精神,我省将从2008年开始对各地单位 GDP 能耗情况进行统计与监测,现就开展单位 GDP 能耗统计与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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