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集约用地   建设用地   国土资源   省政府各部门   工业用地  

摘要:<正> 闽政[2008]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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