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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应急体系建设   直属机构   分工负责   应急资源   林业厅  

摘要:<正> 闽政办[2008]4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实施《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闽政[2007]37号,以下简称《规划》),是落实《"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07年省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的具体措施,对促进应急资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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