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福建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福建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鼠疫监测   卫生行政部门   控制机构   应急处理   疫情处理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卫生部《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精神,省卫生厅修订的《福建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原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福建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闽政办[2001]14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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