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现将《"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暂行)》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7]20号)的要求,高度重视本单位的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大政务信息力度,提高网上服务能力,稳步推进互动交流,做好"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内容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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