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侨办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华侨农场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侨办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华侨农场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基本医疗保险   华侨农场   省直有关单位   属地管理原则   参保缴费  

摘要:<正> 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侨办《关于做好我省华侨农场职工参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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