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   参保居民   医疗保障   最高支付限额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精神,建立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相适应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现就推进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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