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产品质量   领导小组   重大行动   直属机构   质监局局长  

摘要:<正> 闽政办[2007]17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一)统筹协调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二)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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