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   南屿镇   二期工程   列人  

摘要:<正> 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闽江南港南岸防洪堤路二期工程(闽侯段)建设项目局部修改闽侯县南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7]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7.8933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5799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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