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漳州教育学院改制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漳州教育学院改制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城市职业   漳州教育学院   高等职业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   专业设置  

摘要:<正> 省教育厅:你厅《关于漳州教育学院改制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的请示》(闽教发[2007]33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将漳州教育学院改制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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