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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   上街镇   一期工程   岸堤   列人  

摘要:<正>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闽江南港南岸堤路一期工程项目用地修改闽侯县上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6]29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27.918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3.3196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闽侯县及上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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