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教育均衡   流动人口子女   双高普九   学生就学   生均公用经费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事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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