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全国老龄办   直属机构   老年公寓   生活补贴   养老服务机构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全国老龄办等21个部委《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5]46号)以及《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在《福建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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