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试行办法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试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预警信号   省政府各部门   气象灾害预警   热带气旋   直属机构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试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