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资源节约领导小组部分组成人员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资源节约领导小组部分组成人员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资源节约   领导小组   部分成员   工作变动   省政府各部门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因人员工作变动,经省政府研究,对省资源节约领导小组(闽政办[2004]159号)部分成员单位(省经贸委、省委宣传部、省水利厅、省环保局)的成员进行调整,同时增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将此次调整和增补的有关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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