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物管理   省政府各部门   建设厅副厅长   总队副总队长   副局长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鉴于机构、人员变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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