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等5个开发区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等5个开发区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寿宁   福鼎   集聚优势   产业定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摘要:<正>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设立福建东侨等开发区的请示》(宁政〔2006〕文5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办有关开发区审批手续的函》(发改外资〔2006〕136号)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建福鼎工业园区、福建屏南工业园区、福建寿宁工业园区、福建古田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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