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建梅列经济开发区等4个开发区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建梅列经济开发区等4个开发区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梅列   泰宁县   集聚优势   产业定位   明政  

摘要:<正> 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将我市梅列、尤溪等县(区)开发区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请示》(明政文〔2006〕1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办有关开发区审批手续的函》(发改外资〔2006〕136号)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福建梅列经济开发区、福建泰宁工业园区、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福建尤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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