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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05年度第四批次村镇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农用地转用   土地征收   建设用地   村镇建设   未利用土地  

摘要:<正> 晋江市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晋江市2005年第四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请示》(晋政地[2005]4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6.8445公顷(其中耕地11.04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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